服務條款

■關於各項政策的運行

在使用本網站(包括瀏覽、註冊、訂購等)時,視為用戶同意本公司的各項政策。
當訂單完成時,即表示同意該政策正式成立。

本網站的內容及政策以日文製作,其他語言版本僅供參考。若日文版與其他語言版本之間出現內容或解釋差異,以日文版的定義及解釋為優先。

 



1.規約

(1) BEAUTE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提供「Push!Color」(以下稱「本網站」)的服務,並制定本規約。使用本網站的客戶需承諾接受本規約後方可使用本網站。
(2) 本公司可變更本規約。
(3) 本網站的內容及政策以日文製作,翻譯為其他語言。也就是說,日文版是唯一的正本,其他語言版本僅供參考。若這些語言版本之間出現矛盾或解釋差異,以日文版的定義、解釋為優先。

2.商品等的購買

(1) 用戶需按照本公司規定的方法申請購買商品等。
(2) 當本公司接受用戶的申請時,則用戶與本公司之間的買賣契約(包括服務提供契約,下同)即成立。
(3) 如果用戶與本公司之間的買賣契約成立,用戶需在本公司規定的時期內,按照本公司規定的支付方式支付代金及其他費用。
(4) 當用戶與本公司之間的買賣契約成立時,除滿足下述條件的情況外,用戶不得解除買賣契約或退貨。
a) 商品等有瑕疵,或本公司未履行債務。
b) 本公司在本公司規定的期間內無法向用戶交付無瑕疵的商品等。
c) 用戶在收到商品等後,在本公司規定的期間內申請解除、退貨,並退回所收到的商品等。

3.禁止行為

用戶不得進行以下列行為。
a) 不正當使用ID、密碼及信用卡來使用本網站的行為。
b) 妨礙本網站的運營,或有此類可能的行為。
c) 侵害本公司或第三者的財產權、著作權、意匠權、商標權、肖像權、隱私等其他權利的行為。
d) 違反公序良俗,或有此類可能的行為。
e) 違反法律法規,或有此類可能的行為。
f) 其他被本公司判斷為不適當的行為。


4.本網站的提供條件

(1) 本公司對於用戶使用本網站的機器、軟體、通信手段、技術等不負責,也不提供任何支持。
(2) 本公司可能為了維護等原因,無需通知用戶即可停止或變更本網站。
(3) 本公司不保證本網站不會發生中斷、中止或其他障礙。

5.違反規約等

用戶如有以下任一情形,本公司可不經任何通知或催告,取消該用戶資格並解除與用戶締結的商品等的買賣契約。
a) 申請時的資訊登錄中有虛假或不正確的內容。
b) 違反本規約或與本公司之間的契約。
c) 當發現用戶為暴力團、暴力團成員、準構成員、暴力團關係企業(以下稱「暴力團等」)或其他符合此類情形的,或與此類人士有密切關係時。
d) 不正當使用暴力團等,或向暴力團等提供資金、便利,或其他社會上應被非難的行為。
e) 違反法律法規時。
f) 其他本公司判斷為不適合作為用戶的情況。

6.個人資訊的管理與處理

(1) 本公司可為以下目的使用用戶的個人資訊。
a) 提供本公司運營的資訊提供服務、系統使用服務及其他服務。
b) 本公司或第三者的商品等的銷售、銷售推廣、發送。
c) 本人認證。
d) 費用請求、課金計算。
e) 回應用戶的通報、抱怨及其他諮詢。
f) 向用戶提供服務、更新通知及其他資訊,與用戶進行溝通。
g) 實施問卷、競賽、獎勵等行銷活動。
h) 為提升本公司運營的服務而進行的註冊資訊、使用狀況、訪問歷史等的收集、分析。 i) 開發新服務、新功能。
j) 系統的維護、不具合對應。
k) 本公司或第三者的廣告宣傳(包括直接郵件的發送、電子郵件的發送)。
(2) 本公司在以下情況下可向第三者提供個人資訊。
a) 向業務委託對象或合作對象公開。
b) 為進行費用結算,向金融機構、信用卡公司、回收代理業者、資金結算業者及其他進行結算或其代理的業者公開。
c) 因本公司業務需要,向律師、會計師等對本公司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公開。
d) 當國家機關或地方公共團體及其委託的第三者根據法律要求公開個人資訊時。
e) 當為保護人的生命、身體或財產有必要且難以取得本人同意時。
f) 為行使本公司的權利有必要時。
g) 當個人資訊保護法及其他法律承認的情況。

7.電子郵件廣告

本公司可向用户发送电子邮件,以宣传本公司或第三方的商品广告。

8.本公司的责任

(1)关于用户从本公司购买的商品等,如需赔偿用户损失,仅限于直接损失,并以货款为上限。但若本公司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则不受此限。
(2)本公司对使用本网站发布的信息的正确性、有效性、适法性等不作保证。
(3)本公司对于因使用或无法使用本网站而导致用户产生损害的情况,概不负责。

9.来自本公司的通知

来自本公司的通知将通过发送邮件至本公司注册的电子邮件地址,并以邮件通常应到达时视为已到达。

10.本网站的废止

本公司可根据自身情况随时废止本网站。

11.准据法・合意管辖

(1)关于本规则及本网站相关的一切事项,以日本法为准据法。
(2)关于本网站的使用,如用户与本公司之间发生争议,则以东京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的专属合意管辖法院。